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定的200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拟奖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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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