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厅

关于开展第六届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2-11-19     点击量:

粤科协联〔2012〕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顺德区科协、经济与科技促进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汪洋书记在纪念广东省科协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搭建一个更具影响力、群众更喜闻乐见的科普平台,引导和繁荣科普作品创作,发挥科普作品传播科学知识的作用,在全省营造积极、健康的创新文化氛围,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创新型广东作出新贡献。广东省科协、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第六届广东省科普作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读物)创作大赛。大赛由广东科技报社、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科学馆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繁荣科普作品创作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大赛形式

  鼓励科普创作,面向全省出版单位、大中小学、科研及科协系统,广泛征集针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的科普读本,评选出优秀的作品名录,推荐给广大中小学使用和提供给广大未成年人阅读。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申报作品范围

  凡在2008年后由在粤单位及在粤学习和工作个人创作的、符合方案规定的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要求

  凡属本次评奖范围内的作品,均可报名参评,所报数量不限。合作作品,可共同申报,也可由作者之一单独申报,但须经其他作者同意(均须附书面证明)。

  著作权人或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

  所有申报参评的作品,须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提交作者身份证明、作品内容简介各3份,并按下列三类分别报送下述材料:

  1.公开发行的书刊读物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省内报刊、出版社等出版机构正式出版发行的报刊、图书,系列丛书送一套,报刊送2012年度合订本。

  2.学校自主创作的科普作品

  大中小学校自主创作的科普挂图以及校刊、杂志等作品(不含师生所用的校本课程教材),科普挂图送一套(一套不少于5张),校刊、杂志等读物报送至少一个年度的作品。

  3.数字化科普作品

  区别于传统书刊读物,综合运用了数字化出版技术编辑制作的多媒体数字有声电子书。

  (三)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科学性、趣味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作品。

  (1)科学性。科学观点准确、完整,数据及实例真实、可靠。
  (2)趣味性。符合未成年人阅读习惯,讲求图文并茂,且图片质量高,语言轻松活泼,生动有趣,容易让广大未成年人接受。
  (3)艺术性。选题构思新颖,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独创性,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
  (4)实用性。直观地解读现象,通俗易懂地讲述科学道理,能够让未成年人掌握一定科学知识或科学研究的方法。

  2.读物受众面广,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或合法授权作品,参赛者必须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原创性负有全部责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涉及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报送作品一律不退。

  四、奖励办法

  由评委会评定的拟奖作品,经组委会确认后,在广东省科协网站、广东省科技厅网站、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粤科网及《广东科技报》、《中小学科教周刊》等报刊杂志进行公示。本届大赛按不同类别,每个门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若干名,获奖作品得到相应的奖金,并且可以使用“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推荐读物”字样。

  五、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将作品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到大赛组委会(设在广东科技报社)。有关大赛相关细则及报名表可登录广东省科协、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科技报社网站查阅下载。

  六、大赛作品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12日—2013年3月31日

  联系人:麦 博  刘宇雄
  电  话:(020)83341337-848
  地  址:广州市越秀中路125号大院广东科技报社
  邮  编: 510057

  附件:第六届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申报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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