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政字〔2012〕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发展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局、总工会,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资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广东省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型企业试点力度,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广东省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和总工会经过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见附件1)为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
二、各试点企业要成立试点工作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请明确1名企业负责人主抓试点工作,1名联络员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并将名单(见附件2)于2012年9月28日前传真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版发至kwfgc@gdstc.gov.cn。
三、请各试点企业按照申报试点方案的内容认真组织有关工作。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将适时对试点企业进行考核,并对通过考核的企业联合发文命名为“广东省创新型企业”。
四、联系方式:
㈠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陈京东,020-87683136
㈡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陈晓,020-83163915
传 真:020-87683136
E-mail:kwfgc@gdstc.gov.cn
附件:⒈第六批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⒉试点企业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回执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资委 省知识产权局 省总工会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