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安排2017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粤港联合创新领域)4600万元,立项72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7日至7月3日,共7天。如果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提供详细的事实证据,并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报告。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规财处:司圣奇,传真:83548567
省财政厅工贸处:张馨月,传真:83170266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方向粤港联合创新领域)拟立项及资金分配表
厅规划财务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