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规划字〔2012〕10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我省将在未来2~3年内对公共照明领域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实施LED照明产品改造,主要包括路灯、隧道灯、景观灯、室内照明等。为确保LED照明改造工程替换灯具处理符合回收利用和环保经济的要求,现公开征集照明灯具回收公司及旧灯具处理方案。
请拥有相关资质并有意参与我省LED照明改造工程旧灯具回收工作的单位填写《照明灯具回收企业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连同灯具回收处理工作方案、资质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的扫描件等,于8月15日前发送至省科技厅发展规划处工作邮箱。
联系人:曾晓兰 梁嘉明
电 话:18675186996,020-83163620
传 真:020-83548009
邮箱:zengxl@gscled.com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