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请求人中山某公司是名称为“一种T2绕线的铜线辅助固定夹”,专利号为ZL201710330407.4等的10件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上述10件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均合法有效。
被请求人系请求人原员工,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请求人产品图纸,并制造、销售的“全自动绕线机”侵犯其10件发明专利权与商业秘密,于2022年5月17日向中山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并同时向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提出商业秘密侵权投诉。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5月17日对10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同时立案,并于立案当日与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中,中山市知识产权局办案人员初步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涉嫌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被请求人未作不侵权抗辩。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调解方式处理该案。
2022年5月23日,在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主持下,双方迅速就全部案件达成和解,并签订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约定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160万元,并不再实施侵犯请求人专利权行为。
【专家点评】
该案系构建便捷高效、衔接顺畅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有力尝试,对于发挥行政裁决高效便民的优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示范效应。该案具有如下典型意义:一是建立了多部门协同联动配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针对请求人提出的两项独立知识产权处理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与公安部门展开执法联动,达到了快速制止侵权、有效保护创新的目的。二是严格执法手段、创新办案方式,确保专利侵权执法透明公正。办案部门在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既遵守规程又创新办案机制,有效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程序正当,案结事了。保障当事人诉权,取得了当事人获赔160万元的突出效果,并促成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安雪梅 广东金融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