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瑞典的腕表品牌丹尼尔·惠灵顿(Daniel Wellington,下称DW手表),以其简约的北欧风格深受消费者喜爱。一起涉及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冒DW手表的侵权案件中,售假者被判赔80万元。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DW手表的生产商丹尼尔惠灵顿有限公司(Daniel Wellington AB,下称丹尼尔惠灵顿公司)起诉林某灿、吴某豪商标侵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下称越秀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即判令供货商林某灿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80万元,在朋友圈售卖的吴某豪需对其中的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假冒手表 审理牵出上线
丹尼尔惠灵顿公司经我国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DANIEL WELLINGTON”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14类手表、手表带、珠宝、钟表盒等,其发现,被告吴某豪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的方式销售涉嫌假冒其涉案商标的DW手表以及其他诸如CASIO、施华洛世奇等品牌手表。随后,丹尼尔惠灵顿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吴某豪起诉至越秀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吴某豪披露了上游卖家,越秀法院依吴某豪及原告的申请,追加了上游卖家林某灿作为共同被告。经庭审查明,吴某豪接到订单后把货款和订单信息发给林某灿,林某灿直接将手表邮寄给买家,另外林某灿同时自己也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的方式销售假冒商品。经法院调查,吴某豪交入账金额24万余元,向林某灿转账支出350余次,共5万余元。
越秀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林某灿曾在2019年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佛山三水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遂向山水法院调取了案件材料。案件材料显示,林某灿利用微信发布广告、快递邮寄等方式,销售丹尼尔惠灵顿、卡西欧、施华洛世奇、万宝龙等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公安人员查获假冒注册商标的DW手表和手镯630件,另查到林某灿收到下游卖家微信账户入账1500多次,共计约60万元。
越秀法院认为,两被告明知是假冒原告商标的手表而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两者的销售模式构成共同侵权。但由于林某灿是上游卖家,其除了吴某豪外,还向众多下游卖家供货,因此林某灿除了与吴某豪就吴某豪所涉侵权行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外,还应就向其他下游卖家供货的侵权行为独立承担侵权责任。越秀法院综合考虑了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的持续时间、被告财付通账户的收款情况、可查明的寄件数量以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最终判决被告林某灿就侵权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吴某豪对其中的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后,林某灿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结果。
刑民并行 优化营商环境
DW手表尽管跟其他手表相比,面世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在明星效应等的带动之下,DW手表迅速成为消费者追捧的对象,更是受到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不过,在走红大卖的同时,假冒、山寨DW手表的现象也随之而来。
该案承办法官赵咏表示,被告林某灿因销售侵害商标权的商品数量较大,不仅在本案中承担了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更被追究了刑事责任。通过刑事制裁与民事赔偿的同时发力,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不法行为,以达到提高侵权成本,震慑、制止侵权的目的,通过司法途径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此外,还应指出的是,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实售假行为,也会处以行政处罚,意味着售假行为将有可能同时导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制裁的三重后果。
“在该案的审理中,我们在侵权判赔额上做到了宽严适度,同时着重治理了上游的侵权行为。”赵咏表示,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并非一味提高侵权判赔金额,仍应结合实际侵权行为来合法、合理的确定。本案中考虑到被告吴某豪属于终端销售,销售数量较少,侵权情节较轻,且实施侵权行为时仍是在校学生,故确定其赔偿金额为8万元。而被告林某灿则属于上游卖家,侵权时间持续长,下游卖家众多,销售数量较大,侵权情节严重,故处以80万元的赔偿。通过分析考虑两被告的不同侵权情节,法院确定不同的赔偿金额,做到宽严适度,有所侧重,着重打击上游侵权,以期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记者:张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