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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共愤!这家专利流氓,为何公认为“互联网最长的噩梦”? ... ...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8-0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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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盖敏
来源:乐视知识产权
原标题:有一家专利流氓 从Win95告到脸书 被称为“互联网最长的噩梦”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征得原作者同意

  亦正亦邪的NPE可谓专利圈最耀眼的存在,他们踩在大众正义性的边缘,手持用专业能力打造的吸金利刃,在资本高度集中的小圈子里,于戏剧性与确定性之间把玩着浮动的胜率,如冷静的赌徒、安静的刺客。人们羡慕他们的所得,怕他们的隐默,恨他们的不请自来。这么多的复杂情感,活活把NPE们逼成了江湖上的传说。

  这是远观。真走近的时候,你会发现NPE也有各种人格,有的冷,有的暖,有的逗,有的寒,有出手就有,也有被打脸到向法院哭诉的。所以,NPE也需要我们的八卦能量。

  今天要八卦的NPE名叫Eolas,其所获初裁赔偿不但跻身历史前十,同时还收获了“互联网的最长噩梦”的美誉(在NPE界应该算是美誉吧)。Eolas如何获得如此成就,让我们慢慢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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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裁赔偿额最高的10个美国专利诉讼(1995-2014),Eolas名列第8(来源:2015 PWC Patent Litigation Study)

  首个交互式应用:“互联网最长噩梦”的诞生

  专利诉讼最活跃的国家是太平洋另一端的美利坚,最活跃的NPE也都横行在此。Eolas的名字却来源于爱尔兰语——它的含义是“知识”。

  Eolas成立于1994年,创始人是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San Francisco,UCSF)的前雇员Michael D. Doyle,有生物学Ph.D学位。在创办Eolas之前,他是UCSF一个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者,带领研发团队开发了一款允许医生在线浏览胚胎的程序。

  在UCSF专利律师的帮助下,Michael Doyle于1994年10月17日对其申请了专利并于4年后获得授权,即US 5,838,906(以下简称’906专利)。他宣称他们团队发明的是互联网的首个“交互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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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5,838,906摘要附图
微信截图_20160809143441.png

  '906专利的专利技术

  ’906专利题为 “Distributed hypermedia method for automatically invoking external application providing interaction and display of embedded objects within a hypermedia document”,授权日1998年11月17日,专利权人为加州大学董事会(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Eolas为其独占许可人。

  ’906专利一共有10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6是独立权利要求,提供了一种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中运行嵌入式交互程序(例如插件、小应用程序以及ActiveX控件)的方法,同时允许连接至网络的客户端交互式地定位、提取和操控这些程序对象。

  ’906专利所保护的发明是互联网网络浏览器所支持的基本功能之一。这一点从’906专利的被引用数量也得到了印证。截至目前,该专利已经被引用663次,不可谓不多——Eolas就是凭借这项专利拿下之后十几年的赫赫战功。


  从Windows 95告到Facebook:永不消逝的诉讼

  从UCSF获得专利独占许可之后,Eolas并没有进行产品制作,而是开始了规模浩荡的专利战争,首当其冲的对象便是当时已如日中天的微软。

  1994年,Eolas向微软发出要约,希望向微软许可’906专利,然而遭到了微软的拒绝。于是1999年,Eolas向伊利诺伊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微软部分产品的“交互特性”侵犯了其专利权,被指控产品包括Windows 98, Windows 95以及Internet Explorer。

  微软当然不会坐以待毙,而是提出了反对证据,挑战’906专利的有效性。微软的证据是Pei-Yuan Wei开发的Viola网页浏览器。

  Pei-Yuan Wei是台湾人,在UC-Berkeley读大学期间开发了Viola网页浏览器,在’906专利申请一年以前就已经公开使用。2003年,Eolas与微软的诉讼开庭审理,Wei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然而由于准备仓促,Wei在法庭上未能成功使Viola DX 37版本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工作,仅证明了其处理本地文件的相应能力,未能被认定为现有技术(简直有点借东风般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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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陪审团作出裁决,认定微软侵权成立,并应向Eolas支付赔偿金5亿2千1百万美元。有意思的是,陪审团在计算赔偿金时使用的是“浮动型许可费(running royalty)”的计算方法,将捆绑了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的总销售额作为许可费计算的基数。赔偿金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每个单位侵权产品收取$1.47美元,而微软总共已售出354,124,000单位的侵权产品。

  如此天价赔偿微软自然不服,在庭审提出异议,不认同陪审团基于“整体市场价值(entire market value)”规则计算许可费的方法。在“整体市场价值”规则下,整体设备的价值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其他发明,全部被用作计算合理许可费的基础。如此计算得到的许可费将比以专利技术独立价值为基础上计算出的许可费高出许多。如果以这种方法进行许可费计算,专利权人必须证明专利技术构成了整体设备“消费者需求的基础(basis for customer demand)”。

  而Eolas反驳了微软的异议。Eolas认为他们实际上已经证明了’906专利确实是消费者需求IE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础。例如,微软某一市场部专员陈述说消费者选择IE而不是Netscape的最重要原因是IE支持ActiveX控件;而微软的内部文件也确认了IE对于赢得更多Windows消费者的重要性。

  法官最终作出了有利于Eolas的判决,确认了陪审团的决定。微软随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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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Eolas官网截屏,用@和e组合成的logo提示着他们与互联网浏览器的关系

  2004年6月,微软上诉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2005年3月,地区法院的判决被发回重审,但是关于侵权和赔偿金的部分被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上诉法院认为两份在原始庭审中被排除的有关Viola的证据需要在陪审团前重审,微软迅速请求重新开庭。2005年10月,最高法院拒绝听取微软的上诉,最终生效判决完全对Eolas有利。而此时,地区法院的重审还没有开庭。

  2007年,微软与Eolas达成和解,和解的数额和条款并未对外披露。但是作为Eolas的共同原告的加州大学披露了其从最终和解中分得的金额,共计3400万美元。

  微软只是Eolas的“NPE养成史”上的第一块踏板。2009年,随着NPE业务的日趋成熟,Eolas迁往东德州(NPE天堂)。当年10月6日,Eolas获得了与’906专利相似的第二件专利授权,US 7,599,985,当日便发起了针对22家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

  这份被告名单可谓星光熠熠,囊括了Adobe、Amazon、Apple、Citigroup、eBay、Google、J.C. Penney、JPMorgan Chase & Co.、Office Depot Inc.、Playboy Enterprises International Inc.、Rent-A-Center Inc.、Staples Inc.、Sun Microsystems Inc.、Texas Instruments Inc.、Yahoo! 以及YouTube等众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公司。法庭卷宗显示,Eolas索赔超过6亿美元。2011年6月,被告席上的许多公司,包括Texas Instruments Inc、Oracle以及JPMorgan Chase与Eolas达成许可协议,其他的公司依旧坚持诉讼。

  2012年2月,经过4天漫长的庭审,德州陪审团终于认定Eolas的两件专利涉诉权利要求全部无效。为了无效Eolas的这两件专利,在Eolas与微软的专利诉讼中曾经作证的Pei-Yuan Wei再次出现在证人席上。此外,互联网的发明人以及W3C联盟的主席Tim Berners-Lee爵士也有生以来第一次走入法庭作证,而参与作证的其他互联网先驱还有多位。2013年7月22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涉诉权利要求无效的判决。一场轰轰烈烈的诉讼大战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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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Berners-Lee爵士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上(图:BBC)

  然而,如果你以为这一次失败就会使得Eolas偃旗息鼓、销声匿迹,那就大错特错了。作为百折不挠和钻研规则到极致的专利流氓,Eolas不停地运用美国专利制度中的续案申请延续着自己的专利权。

  2011年12月,Eolas获得授权两项专利,US 8,082,293以及US 8,086,662。这两项专利享受’906专利的优先权,保护范围相似。当月,Eolas向老朋友Google和J.C. Penney发送停止并终止函(cease-and-desist letters),要求对方停止侵犯其专利权。2012年9月,Eolas用同样两项专利起诉Disney、Facebook以及沃尔玛等公司,诉讼理由也与此前如出一辙。2013年12月,Google和J.C. Penney向法院请求确认不侵权。

  Eolas从不等待“一言不合”,而是秉持着“一获授权便诉讼”的把握当下的态度。2015年11月24日,Eolas又获得了一项授权专利US 9,195,507(简称’507专利)。’507专利依旧要求了’906专利的优先权。获得授权当日,Eolas便向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Google、Amazon以及沃尔玛侵犯了’507专利。而被Eolas多次骚扰、已经身经百战的Google在第二日即向加州北区法院请求Declaratory Judgment,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并未侵权。

  目前,这些诉讼有的已经结案,有些还在诉讼进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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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olas所持有的专利

  术与道之争议:创新源头何以成为创新拦路虎

  ’906专利曾引起广泛关注。2003年,互联网的发明人以及W3C联盟的主席Tim Berners-Lee爵士公开批评这项专利,并写信给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请求无效这项专利,以“消灭这项网络运行的主要绊脚石”。

  同时,开源社区的领导者们也加入微软(罕见……),共同对抗’906专利,因为这项专利已对网络的自由特性以及当前建立的HTML基本标准产生巨大威胁。2004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下令重审’906专利。然而Eolas最终设法维持了’906专利的有效性,并且不断通过续案延续着手中利器的锋芒。

  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专利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赋予发明人一段时间的技术垄断换取技术向社会公众的公开,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科技的进步。人们应当尊重知识产权,理应为智慧价值付费。但若走向了另一极端,若掌握一项领域的基本技术专利便可以肆意收割财富,成为阻碍正常科技进步步伐的势力,是不是反而与专利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呢。

  另一方面,隐身于Eolas身后的大学所扮演的角色也十分复杂。加州大学董事会一直与Eolas共同参与诉讼。尽管加州大学力图保持低调,但在德州庭审时,Eolas的律师不断地提醒陪审团,他们在诉讼的是“加州大学的专利”,似乎试图唤起陪审员对大学的尊重而产生情感偏向。从正面讲,Eolas是加州大学专利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而从负面看,当大学的科研成果被用作纯粹的逐利工具,一丝别样的意味也产生了。

  最后,Google应对NPE的快速反应值得我们学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航行在“出海”的浪潮中,而一旦进入像美国这样专利诉讼活跃的地区,难免会被NPE盯上。对NPE的预警与实时关注,被NPE袭击后的快速反应,往往会成为制胜的关键。国人常讲“以史为鉴”,外国企业应对NPE的诉讼历史,恰好能成为中国企业借鉴和学习对象。

  参考资料:

  [1] Eolas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olas

  [2] The Web’s longest nightmare ends: Eolas’ patents are dead on appeal. http://arstechnica.com/techpolic ... ntsaredeadonappeal/

  [3] Eolas Technologies v. Microsoft – A Premium Royalty Base. http://www.kenyon.com/NewsEvents/Publications/2004/0806.aspx

  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思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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