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最常犯这十个错误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6-2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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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博知识产权资讯】前台湾鸿海集团(富士康母公司)法务长周延鹏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教父级人物,他曾经写过一本书《虎与狐的智慧力》,该书以他在业界二十多年的经验,展现给我们的是一幅台湾企业国际化过程中IP战略的画卷。
最让人记忆犹新的是,周先生每次演讲,都会讲一个小故事,他讲他最怕过节,特别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因为鸿海国际化的竞争对手常常选择中秋和春节这些传统节日对其发起专利调查和诉讼,以便打个措手不及。他也常常因此很多春节要远渡重洋去异国应诉(与我们现在大陆企业遭遇的经历何其相似)。
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我更愿意把我们比喻成狐,把强大的竞争对手比喻成虎,狐与虎可以展开的不是体力而是智力的搏斗。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项企业战略,周先生的经验有着示范效应,他提示中国正在正在走出去的企业,面对强大的专利对手,在专利化生存的高级阶段,企业IP工作应该具有虎的霸气和狐的灵性。缘于周先生的启发,本文总结了一些知识产权工作的常见错误供大家探讨。
一、在专利代理上不舍得花钱
很多企业愿意花大价钱请国际一流的律师处理官司,但不见得他愿意花同样的成本请专业的代理。事实上,很多企业在专利代理的价钱上锱铢必较,很多代理写一个专利赚的钱还不够覆盖人力成本。
如果你看到此文,请赶紧将廉价的专利代理换掉。专利代理水平直接影响你专利的质量,在这里省下的钱以后你会在专利许可或者诉讼中会成倍的赔回去。在良莠不齐的专利代理市场中,他们给你撰写的专利有天壤之别。许多企业往往在被无效和诉讼时才发现此问题,但为时已晚。
二、专利数量已经够了,着重提升专利质量
随着富士康、中兴、华为等深圳本地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公司在专利申请数量上的大跃进,中国已经连续五年专利申请数量全球第一。同时,很多不同的声音开始出现,外媒如路透社都开始质疑中国创造了大量的垃圾专利,质量堪忧。
对这个问题我们千万不要落入陷阱,要知道,不管早期的美国、欧洲还是日本,他们申请的专利的创新水平一样不高。从数量的积累转换为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专利量变到质变的嬗变需要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事实上,中国除了深圳和北京等地方的企业,大部分企业还处在专利认识的初级阶段,中国专利教育和专利数量的累积还远远没有不够。
三、没有基本专利没脸见人?
基本专利是绕不过去的罗马,为了成为技术的必经之路,许多企业开始前仆后继,花很大的代价在基本专利上,这是否值得?
基本专利是核武器,一件基本专利的培养过程从研发申请、写入标准、使用推j广到形成价值,一般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投入成本高而且失败风险大。周边专利是常规武器,投入小、时间短、针对性强,但容易被替代和无效。有些企业没有认识到二者的矛盾因素,好高骛远,投入大量的资源在基本专利的自主研发上,结果不仅没有开发出基本专利,而且周边专利的优势也没有形成,最终丧失了企业争力。
不管是核武器还是常规武器都可以制敌,西方公司一直践行着这样的务实理念,企业对基本专利的追求不能拔苗助长,而应水到渠成。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2005年就坦言,华为尚没有一项基本专利。在技术和资金实力都不占优势的我国企业,更加重视周边专利布局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
案例:20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的崛起招致欧美专利的大量攻击,以松下为代表的日本企业为此加大研发投入,疯狂地在欧美基本专利周边申请从属专利,对欧美基本专利形成包围圈,有效抵御了欧美专利的进攻。而苹果公司的经验更值得借鉴,该公司近一半的专利是增进消费者体验的外观设计,而非技术发明,更非基本专利,但这丝毫不影响苹果的专利实力。
四、专利运营,将资产变为利润
除非你是专利经营公司,那么,一定不要被眼花缭乱的专利运营所迷惑。专利运营对科技公司来讲看上去很美,但却绝非好事。如果你是企业的创始人或者董事长,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关于专利运营的意见,对这样的提议应该慎之又慎。因为任何试图通过专利运营帮忙企业增加利润或者转亏为盈的想法都被事后证明是不务正业的痴心妄想。
专利经营的收入与主业相比不仅微不足道,而且常常会影响对企业创新动力和市场领航的判断,掩盖企业主营业务遇到的困难,造成决策者的判断错误。离开制造等实业就绝对不会有专利的立足之地,即使存在也是昙花一现。
企业由盛转衰的征兆其实跟一个国家的兴衰很相似,比如企业开始变得越来越傲慢和臃肿,更加关注公关而不关注产品,竞争由开放转为封闭等等。其中,专利运营就是这样一个征兆,企业不是靠产品创新而是开始依赖专利垄断优势获取利润和竞争优势,这对于一家科技公司来讲,意味着创新动能的干涸,不仅本末倒置,而且无以为继。
五、忽视域名的代价
2015年奇虎公司斥资一个亿从德国沃达丰手中买下了“360.com”顶级域名。无数个忽视域名而付出沉重代价的案例警示我们,企业在非常小的时候要认真的做好域名的布局,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个显得尤为重要。人们一定想不明白奇虎为什么还这么大的代价拿下,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就明白了。
案例:2011年,携程最终花300万人民币从蔡文胜手中买下了xiecheng.com,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在携程收购之前,xiecheng.com这个域名每天有1800个访问量,对于携程来说,流失掉的这些都是精准客户,收购xiecheng.com这个域名可以留住他们。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蔡文胜从2001年就开始主动向携程推销这个域名,当时蔡文胜的报价是一万块,从一万块到300万,十年时间xiecheng.com这个域名的价值就涨了300倍,而升值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携程的品牌价值在不断上升,导致域名价格水涨船高。
六、开放跟你无关,做个封闭的美男子
IBM只有一个,爱立信只有一个,大公司的战略并不一定合适小企业。面对日渐兴起的开放式创新的呼声,企业反应各异。有的企业依然固守封闭模式,坚持雁过拔毛式许可收费,如微软;有的企业标榜开放,实为垄断,不交许可费的就以诉讼威胁,如爱立信;有的企业采取有限开放方式,将专利低价许可给竞争对手,打造联合创新的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如宝洁;也有先知先觉的企业认识到专利垄断经营模式对技术创新和市场占有的伤害,开始了真正开放专利的行动,如IBM、谷歌和特斯拉。
面对开放式创新的浪潮,我国企业应认识到:首先,专利开放是富人的游戏。专利开放战略是近年来具有超强实力的跨国企业重新定义的游戏规则,参与游戏的玩家需要有很强的专利实力做支撑,否则贸然的开放会让企业陷于被动甚至巨大的风险之中。其次,IBM等企业,虽然倡导通过技术开放促进专利和平,但他们真实意图还是为争夺市场份额。再次,不同的行业应采取不同的选择策略。在IT行业,专利掌握在不同的企业手中,不开放很难进行产品的推陈出新,而在医药行业,一个新药品只有几件专利,开放专利会损害企业利益,降低竞争优势,甚至会危及企业生命。而作为大部分没有能力开放专利的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跨国巨头专利开放或者有限开放的机会,学习先进技术,缩短技术差距,加大延伸创新和外围专利的布局,尽快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专利竞争力。
七、专利官司不是用来打的而是用来和解的
一个国际的专利官司常常会耗尽一个企业的精气。据统计,一个国际专利官司如果从头打到尾,其平均成本至少在一千万左右。很多企业在专利讼诉开始时不注意,越往后拖就越像掉入沼泽一半,越陷越深,最后无半点力气自救。所以,对于大部分的企业来说,专利官司开打,并不意味着许可谈判的大门被立即关上,要尽快寻找时机,果断和解结案才是正途。
八、商标大有可为
小商标里有大学问。商标肩负着品牌信息的重任,商标争夺战其实就是品牌的市场争夺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即使像苹果这样的跨国公司常常在商标上犯低级错误,2012年,苹果公司因为在IPAD商标布局上的失误付出了近4个亿的赔偿,要知道当年中国静利润超过4亿的上市公司不到200家!如果现在还没有进行商标检索和布局,赶紧找个专家把把关吧。
九、保护你的不仅仅只有专利
很多尝到专利保护甜头的企业对专利过于迷信,什么都申请专利,这一做法非常危险。要注意不是每个技术都适合用专利保护。专利制度存续百年,仍有许多人以保密的方式保护发明,原因就在于专利权无法阻止他人对专利保护的发明进行深度思考,从而借助其灵感创造出与原发明不同的产品,发明一旦公之于众,即可能成为他人获利的工具。
一直以来,对于采取何种形式来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都让企业十分困惑。如果选择专利保护,企业担心技术秘密因公开而丧失价值;如果选择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又担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专利。比如,对于生命周期较短、技术难度不大、容易被模仿、竞争对手已经在研发的技术,企业应考虑尽快申请专利以排除对手的使用;于生命周期较长、行业的尖端领域、不易被模仿、容易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可以考虑以商业秘密保护,如可口可乐公司对其配方的保护。
十、专利并购给你带不来创新
研究近几年的并购案件发现,以爱立信、西门子、通用为代表的传统行业巨子倾向于通过研发持续申请和布局专利,而以苹果、谷歌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公司更倾向于通过快速的专利收购增强自己的专利实力。而大部分企业在进行专利布局时,并不是非常清楚自己的策略。
专利并购解决的是你的市场和竞争的问题,但对于企业的创新却无能为力。而且频繁的专利并购也会把企业财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经验丰富的西方跨国企业每次专利并购都目标明确,并擅长利用商业判断规则来判断自主研发还是并购。比如,通过哪种方式可以降低成本,缩短上市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利润,威慑和打击竞争对手等。谷歌收购摩托罗拉专利一案经典地诠释了这一判断原则:谷歌通过收购,一方面可以有效对抗苹果并保护其安卓生态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将收购的专利分拣出售,来降低财务压力甚至盈利。
原标题:虎与狐的较量,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最常犯的十个错误 | 知识产权实务
来源:公司首席法务官
作者: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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