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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七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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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东部时间6月2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高院)对外颁布了调卷令(Certiorari)[1],并决定重新审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此前(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CAFC)做出的有关出口获得专利的发明的单个组件从而和其他海外的组件进行结合可构成侵权(Federal Circuit ruling that shipping a single component of a patented invention to be combined with others overseas can constitute infringement.)的裁决[2]。
6年,5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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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向高院提出复审申请的Life Technologies Corp. (LTC),是一家从事集成和销售DNA检测试剂盒(DNA Test Kit)的美国企业。据悉,LTC曾经获得过Promega Corp.(Promega)授予的,用于法律诉讼中的DNA检测试剂盒的销售许可。但是,因LTC之后又出售了未经许可的用于临床诊断的DNA检测试剂盒,Promega于2010年5月26日将LTC告上了威斯康辛州西部联邦地区法院(Western District of Wisconsin),控诉LTC从美国出口至其英国工厂[3]的酶产品侵犯其持有的5项专利。自此展开了一场至今已耗时6年的专利拉锯战[4] [5]。
2012年2月23日,陪审团裁定LTC和其他两家公司的确侵犯了Promega的专利权,因此判罚了逾5200万美元的赔偿费用。但法官却推翻了陪审团的此项裁决。法官认为:“法条规定被运至海外的‘所有或大部分(All or Substantial Portion)’发明要求了包含多个组件(Multiple Components)”。
[attach]79224[/attach] 然而,当此案于2012年10月15日,交由CAFC审理时,CAFC的法官却对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就“所有或大部分”的解读产生了异议,并称单个组件(Single Component)足以证明侵权,因为“Substantial”在这里指的是“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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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由于LTC从美国运送至英国工厂的“酶”对于涉案的试剂盒来说是必需品,也就是重要的(Important),因此LTC符合了这条法规,并以此证明其的确侵权。
对于CAFC的此种裁决,LTC决定上诉至高院。在申诉中,LTC表示:所谓的“Substantial Portion(大部分)”所指代的应该是数量,而非主观的重要性。CAFC有关单一组件构成侵权的裁定在很大程度上扩大法条在治外法权的影响力的同时,还给全球范围销售增加了美国专利侵权这个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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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CAFC的裁决对美国出口商是壁垒
[attach]79227[/attach] 对于原告的不满和CAFC的裁定,美国高院表示:“CAFC做出的裁决是欠妥的,此种裁决会导致美国国内的出口商因全球商务链加入单一条款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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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LTC申诉书中提出的有关“挑战CAFC的LTC运送酶至自己英国的工厂证明了一个实体可以诱导自己侵权”的请求不予理会。对于高院的态度,LTC辩解道:“Induce(诱导)一词指的是 Influence(影响)或 Persuade(说服),因此指的是第三方而非自己"。
[attach]79229[/attach] 目前,高院已经正式受理了LTC的复审请求,并颁布了调卷令以对CAFC的裁决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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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美国,调卷令是上诉法院签发给下级法院要求其将某一案件的诉讼记录移交给其审查的一种特别令状。联邦最高法院将调卷令用作其选择复审案件的工具。--引自《元照英美法词典》pp.208-209.
[2] “Justices Will Hear Case On Overseas Reach Of Patent Law”, Law360:http://www.law360.com/ip/article ... ail&utm_campaign=ip
[3]DNA检测试剂盒的组装地。
[4] “Promega Corporation et al v. Lif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RPX Search: https://search.rpxcorp.com/lit/w ... v-life-technologies
[5]2010年5月26日,Promega率先将LTC告上了威斯康辛州西部联邦地区法院,案件号为3:10-cv-00281。就在接到判罚的9个月后,当时的被告LTC于2012年11月19日进行了反诉,案件号为1:12-cv-09879,并由加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然而,此案维持不到一个月,就以LTC撤诉(Dismissal)而结束了。此后Promega又于2013年2月19日再次向LTC发难,案件号为3:13-cv-00119,但此案同样只打了2个月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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