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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A是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缩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码分多址接入。CDMA主要就是通过时分和频分来实现多用户在同一频段的身份识别和相互抗干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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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A技术的原理是基于扩频技术,即将需传送的具有一定信号带宽信息数据,用一个带宽远大于信号带宽的高速伪随机码进行调制,使原数据信号的带宽被扩展,再经载波调制并发送出去。接收端使用完全相同的伪随机码,与接收的带宽信号作相关处理,把宽带信号换成原信息数据的窄带信号即解扩,以实现信息通信。作为一种扩频技术,CDMA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在数据传输方面,CDMA可以实现宽带传输,信号抗衰落能力很强。同样因为CDMA技术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频率的利用率非常高,所以CDMA一频手机非常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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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IMT-2000中载入的全球3G标准大多是基于CDMA码分多址技术建立的,比如Wide-CDMA(WCDMA)、CDMA2000以及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D-SCDMA。
TD—SC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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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是由中国大陆独自制定的3G标准。该标准将智能无线、同步CDMA和软件无线电等国际领先技术融于其中,在频谱利用率、对业务支持具有灵活性、频率灵活性及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优势。
W—C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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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WidebandCDMA,也称为CDMADirectSpread,意为宽频分码多重存取,其支持者主要是以GSM系统为主的欧洲厂商以及日本公司。该技术是基于GSM网络架设的,所以从2G到3G过度容易很多,同时又因GSM大规模普及,因此对于W—CDMA技术普及起了很大作用。
CDMA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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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MA2000也称为CDMAMulti—Carrier,由美国高通北美公司为主导提出。这套系统是从窄频CDMAOne数字标准衍生出来的,可以从原有的CDMAOne结构直接升级到3G,建设成本低廉。可以说CDMA2000的研发技术却是目前各标准中进度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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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3G,就不得不提一公司——高通。CDMA技术起源于美军方,后来高通不仅解决了CDMA大规模商业应用问题,并以此技术成为全球三大国际电信标准最核心的专利。正因为如此,高通在3G时代获取了高额的利润。这里我们要来说下高通的主要盈利手段。
高通的主要盈利手段一种是移动半导体,另一种就是来自高额的专利授权费,其中专利授权费占比重最高。
专利授权贡献近70%税前利润
我们可以回顾下,高通2009—2011年营收与利润情况,其营收主要来自CDMA技术部门与技术授权部门,两者合计贡献营收的95%以上,2011年CDMA技术部门与技术授权部门占营收比分别为60.33%、35.63%,但这两部门对总税前利润的贡献率却差不多和营收倒过来的,这一年技术授权部门贡献了高通税前利润的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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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也来看看近年来高通在中国的收入情况变化。2009年、2010年高通来自中国的收入占比分别为23%、29%,而到了2011年中国收入占比达到了32%(韩国、台湾占比为19%、17%),而到了2013年,高通全球芯片销售和许可费248亿美元收入中,近一半来自中国。中国收入这么高肯定有问题了。
遭遇反垄断调查并被罚
自2013年11月开始发改委对高通持续一年多的反垄断调查案终于结束,依据发改委的公告,高通公司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些整改措施针对高通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包括:
(1)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2)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我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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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长期反垄断调查后发现,在拥有大量专利的背后,高通通过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等垄断行为,在中国赚取了高额利润。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去年对美国高通公司垄断行为实施了高达60.88亿元人民币(约合9.75亿美元)的罚款。
高通不仅仅只在中国被罚。2005年10,诺基亚、爱立信、德州仪器以及Broadcom等六家公司向欧盟提起28项申诉,指控高通利用自己持有的CDMA技术专利限制竞争对手发展,这种行为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2009 年7 月,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指控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包括迫使日本公司签署交叉授权协议,以及阻止专利持有人进行专利维权。2009 年7 月,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对高通处以2.08 亿美元的罚款,主要指控的行为是对韩国企业以是否使用高通产品为条件收取不同的许可费率。同样是在2009年,欧盟当局险些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当时的调查内容是高通是否在全球3G手机技术方面收取不合理的高额专利费。
为什么会引起各个国家和地区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就是其仗着手中众多的3G、4G专利技术专利,并在这一市场上暂居支配地位,向各个厂商索取大量非法收入。高通的垄断主要表现在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
看看高通专利费的具体抽成比例(数据来自某家匿名终端厂商):
EVDO:5-6%
CDMA2000:5-6%
WCDMA:5-6%
FDD:4%
TD 3G/4G:0%
其实,业界已有“一头牛不可剥两次皮”的共识,也就是说,如果对上游厂商收专利费,就无法再对最终产品厂商收取,所以高通往往采取对最终产品收取的方式,而且按照惯例,高通的收费为最终产品整机价钱的5%。行业评论人士称,高通其实扮演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者、中高端基带芯片提供者、产业专利秩序安排者“三个角色”。
国内厂商纷纷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
去年到今年,国内有一百多家厂商与高通达成了专利授权协议,这是自高通遭遇垄断罚款后,在中国市场逐渐打破僵局的一个迹象。
今年4月,高通和酷派对外宣布,双方达成了新的3G和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按照协议条款,Qualcomm授予宇龙开发、制造和销售在中国使用的3G WCDMA及CDMA2000(包括EV-DO)和4G LTE(包括“三模”GSM、TD-SCDMA和LTE-TDD)终端的付费专利许可。
同样在一周之内,高通又宣布与海信达成了新的专利授权协议,主要涵盖3G和4G。这也是继高通与酷派签订专利协议之后,国内第101家与高通签署该协议的厂商。
另外,在上月底,高通公司又宣布与格力子公司签署一份关于3G和4G中国专利许可协议。依照该协议,高通公司授予艾维普开发、制造和销售在中国使用的3G WCDMA及CDMA2000(包括EV-DO)和4G LTE(其中包括“三模”GSM、TD-SCDMA和LTE-TDD)用户单元的付费专利许可。
如果算上去年年底,高通已经与天语及海尔达成了3G和4G设备专利许可协议(CPLA)。按照付费许可协议条款,授予两家公司制造和销售在中国使用的3G WCDMA、 CDMA2000和4G LTE用户单元的付费专利许可。此外,更早与高通签订专利授权协议的还有小米、华为、TCL以及中兴等等。
据估算,自去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对高通作出处罚的短短一年时间内,高通相当于平均每个月与10家左右的厂商达成新协议。这些交易的达成是高通在中国市场逐渐打破僵局的一个迹象。
通过一些列专利授权协议的签订,对于国内手机厂商而言,尊重和保护专利意识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这对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可以帮助国内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国内手机厂商积极与高通签订许可协议,说明知识产权许可已成为国内厂商走出国门的必然选择。这从侧面看出国内厂商不仅要积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专利技术水准,同时也要善于使用他人专利,提高企业竞争力。想想两年前,小米进入印度手机市场的前车之鉴吧?
来源:RFsister创客射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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