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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需还是噱头:发明专利授权保险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5-2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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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20日上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开发区萝岗会议中心举行专利保险新品种发布会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隆重推出专利保险家族新成员——发明专利授权保险。


  根据双方协议,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计划每年购买2500件发明专利授权保险,保费人民币75万元。

  发明专利授权保险是“平安专利代理职业责任险”险种下一款全新的专利保险产品,在全国尚属首创,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经过半年的调研论证后正式推出。该产品承保由于专利代理机构或专利代理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存在过失、错误或遗漏,造成委托人的发明专利申请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所述的新颖性、创造性而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导致委托人代理费用损失,依照法律应赔偿委托人一定的经济损失。

  扩展阅读:有关专利保险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专利保险】

  专利保险,又称为专利侵权保险,是指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为专利维权而支出的调查费用进行赔偿。即投保人按照保险协议缴纳保险费,在专利研发、专利申请、专利实施与转让、专利使用、专利诉讼过程中,一旦发生保险协议中约定的专利风险事故,则保险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的保险服务。1994年,美国AIG集团(AmericanInternational Group)响应企业界的要求,推出了第一份专利侵权责任保险单。

  【专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

  专利代理责任保险具有“保障全面、操作简便”等特点,主要保障专利代理人因职业疏忽或过失给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经济损失,在委托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专利代理机构提出索赔,依法应由专利代理机构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是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项目。企业在投保后,将获得一定的政策资金扶持,同时可防患未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加强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投保企业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也将获得专业团队的帮助。正式交付的第一单已于2014年11月1日零时正式生效,承保企业在未来一年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保险公司将赔偿“第一方抗辩”的法律费用及侵权损害赔偿金,年度累计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皆为100万美元。

注:参考资料如下:

1)广东率先推出发明专利授权保险,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2016年5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09年3月3日
3)王立军  陈锦其  胡叶飞;杭州市推行专利保险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杭州科技》2013年06期
4)专利代理责任保险行业统保示范项目正式实施(知识产权报 通讯员 张炜),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013年5月8日
5)苏州企业签出国内"知识产权综合保险"第一单(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2014年11月17日

  来源:知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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