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启事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东府〔2017〕9号)和《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受东莞市商务局〔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综试办”〕委托,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拟公开招聘东莞市综试办临时聘用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工作职责介绍

  市综试办是由东莞市政府同意设立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专职统筹协调机构,由市财政提供人员及日常工作经费保障。本次拟招聘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

  (一)办文、办会及政府机构运作日常事务;

  (二)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推动制定综试区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总结提炼经验做法;

  (三)招引和培育跨境电商重点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负责与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联动,推动综试区政策落地工作;

  (五)承担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及对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

  (六)承担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各类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统筹与组织协调工作;

  (七)统筹指导各类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镇街(园区)、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招聘人数及聘期

公开招聘东莞市综试办临时聘用人员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聘期暂定两年。

  三、报考条件

  1、男女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外国语等(已在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园区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者不受专业限制)。

  3、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文字书写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市综试办专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薪酬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标准,本科学历参照第四类聘员标准,研究生学历参照第三类聘员标准。

详情可致电:17666579326,联系人:潘栩澎。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资料:东莞市综试办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若通过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062823377@qq.com,需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字样;并把《东莞市综试办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打印纸质版邮寄至市电商联合会秘书处。

  2、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日期:2022年12月9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0日到12月14日。

3、现场报名、资料邮寄地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侨智谷电商产业园1栋10楼联合会秘书处;联系人:潘栩澎,联系电话:17666579326。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2、笔试安排。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将通过短信和电话进行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5名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由联合会通过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安排。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按照百分比计算得出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1:3比例(即3名)确定初定人选名单报市商务局。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市商务局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体检对象。由联合会通知拟聘用人员到镇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要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市商务局拟聘用人员名单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商务局网站及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官网、微信订阅号、服务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六、其他

  1、咨询电话:17666579326;潘栩澎。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东莞市综试办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东莞市电子商务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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