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公司拟对外公开征集具有装卸资质且符合要求的企业进驻我市凤岗、长安、寮步车检场开展装卸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在三大车检场为海关查验货物提供装卸服务。服务期限根据车检场运作情况动态调整,暂定为一年。
(一)关于装卸收费标准问题。新装卸公司可根据市场进行定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周边城市同类型装卸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须报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实行收费公示,做到明码标价,统一透明。装卸收费标准实行可升降调节制,每年根据市场行情对装卸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价格须报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根据三大车检场查验货物的装卸统计,2020年2973车次,2021年3325车次,2022年1-3月389车次(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三大车检场从4月份开始暂停业务)
(二)关于装卸设施设备使用问题。装卸设施设备由新装卸公司自行配备。
(三)关于装卸人员管理问题。装卸人员的食宿、管理以及办公室的水电费由新装卸公司自行负责。要根据海关查验要求,配足装卸人员,提高装卸效率,确保通关顺畅。要规范作业流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条件
1.报名企业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有装卸搬运、仓储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近三年运行情况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加本次征集
1.截止本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企业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的;
3.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三、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023年2月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请有意向的公司按时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需递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本公司简介、财务运行报告、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文件,报名企业须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报名结束后,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将结合实际,对报名企业进行比质比价和综合评分,择优选定符合条件的装卸公司进驻三大车检场开展装卸服务并签订协议(一年一签)。
东莞市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张运球,联系方式:2319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