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17     点击量: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2月17日-2月23日(共7天)。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综合科 0769-23304352


  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分配计划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1.2、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分配计划表.xlsx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第一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2022年未足额兑现部分)分配公示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