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2023年第一批投资促进专项奖励资金(2022年市级第二期配套资金)634.62万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1668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23年第一批投资促进专项奖励资金(2022年市级第二期配套资金)汇总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1.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