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内参展项目)2023年第九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参展的东莞市元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等33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该批项目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第九批上会公示.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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