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指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9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9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第二批)共46,363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6513、2288829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第二批)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