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东莞市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的实施方案》、《东莞市关于落实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等,并对有关支持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共涉及86家企业、3家协会,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3个自然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882903


  附件:1.支持零售业稳增长项目审核表.xlsx

     2.支持首店经济发展项目审核表.xlsx

     3.支持绿色商场创建项目审核表.xlsx

     4.支持“乐购东莞”品牌建设项目审核表.xlsx

     5.支持零售行业稳定增长补充项目-总量奖励审核表.xlsx

     6.支持零售行业稳定增长补充项目-增长奖励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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