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拨付第一期“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量:

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第一期“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共2000000元。请有关企业及时查收款项,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并加强项目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保证专款专用,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能。同时,要自觉接受部门日常检查监督,配合做好项目进度汇报、审核验收、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2062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期“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拨付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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