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事项)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商贸企业纳统、支持批发业稳定增长、支持零售业稳定增长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科。

  电话:0769-22997380

  附件1-2023年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审核表.xls

  附件2-2023年批发业稳定增长项目审核表.xls

  附件3-2023年零售业稳定增长项目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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