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广东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秩函〔2024〕58 号)要求,广东省老字号认定工作正式启动。东莞市内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一、基本概念

  广东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良好、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广东品牌(字号、商标等)。广东老字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广东老字号认定以企业为主体,企业应当体现品牌示范性、企业代表性、行业引领性,注重理念、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经营、营销、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彰显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二、认定条件

  (一)广东老字号基本条件

  1、品牌创立时间在 30年(含)以上;

  2、具有广东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岭南文化特征;

  3、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二)广东老字号企业基本条件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2、依法拥有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3、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4、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6、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7、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广东老字号”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广东老字号”申报书》,按照《“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填写《“广东老字号”自评得分表》,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一式六份的“广东老字号”申报书以及自评得分表纸质版;

  (二)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在广东老字号自评得分表加盖公章,并填写镇街(园区)“广东老字号”推荐函,推荐函联同企业申报资料于2024年7月19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25家企业报省商务厅评审,推荐名单将于7月下旬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广东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各申报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附件1 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2广东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wps

  附件3“广东老字号”申报书.docx

  附件4 广东老字号自评得分表.doc

  附件5 市商务局及镇街(园区)老字号工作联络员及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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