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关于商务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点击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关于商务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

  

  关于商务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为引领,立足我市对台交流合作基础,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到2026年,莞台创新发展合作进入新阶段,两地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累计新签台资企业500家,台资企业融入双循环意愿和内外贸一体化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1培育发展台资总部经济。贯彻落实省市总部经济政策,吸引更多台资企业来莞设立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积极推动台企申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服务。

  2鼓励台资企业实施利润再投资。引导和鼓励在莞台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实施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建立利润转增资重点企业名单,加大利润转增资支持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利润转增资的积极性,扩大企业在莞投资规模。

  3进一步巩固外循环优势。积极推动沙田镇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监管制度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协调广铁集团增加东莞市中欧班列发运计划。支持两岸企业共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4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台资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大力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5加快加工贸易便利化改革。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加工贸易单耗管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短溢区间”等多项改革措施,推动加工贸易更加便利化。

  6支持台资企业开展保税新业态。贯彻落实商务部、海关总署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台资企业开展综保区内保税维修、保税展销业务。落实“两头在外”综保区外保税维修试点工作,支持台资企业开展综保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7引导台资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全力办好台博会等市内重点展会,引导台资企业通过“粤贸全国”活动平台打造自主品牌,积极扩大国内市场。充分用好广交会、进博会等各类型重点展会平台,引导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粤贸全球”活动,抢抓国际市场订单。支持台资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8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开拓新兴市场。支持台资企业参加我市政企代表团,赴外开展加博会路演推介等经贸交流活动,对参与企业人员机票及住宿费用按不超过80%的比例给予资助。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力度,健全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9支持台资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加快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借助台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引导台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共拓市场。

  10支持台资企业融入本地供应链。加快优化完善企莞家“供需通”对接平台,增强供需对接、资源互通、企业互助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供需对接精准服务。支持更多台资企业接入“供需通”对接平台,引导台资企业对接本地龙头企业,加快融入本地供应链。

  11支持台资企业应用电商开展业务。鼓励台资企业通过直播电商拓宽销售渠道,支持台资企业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全面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发展独立站和海外仓业务。加强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联动,强化跨境电商政策支持,增强台资企业开展电商业务的信心。

  12加快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探索进口水果、进口食品等涉冷链物流项目落地的可行性,推动全程冷链运输,打造两岸进口水果、冷链食品进口口岸。推动东莞港两岸航线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增两岸直航线路和加密航线班次。

  13全力提升台博会影响力。支持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台资企业产品展销平台,并在展会期间围绕海峡两岸先进制造业合作开展专题研讨。

  14推动两岸企业合作“走出去”开拓市场。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鼓励商协会、企业赴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参加境外展会。充分借助台胞台企海外商业网络和运营经验优势,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15.支持台资企业开展市场采购。积极推进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市场采购试点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台资企业开展市场采购业务。

  16鼓励台资企业开展绿色贸易。推动台资企业加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创新、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至新兴市场。加强绿电绿证政策和国内外市场研究,及时调整应对策略,规范绿电绿证交易环境,支持相关专业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绿电绿证服务。

  三、改革举措

  1深化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改革。简化内销手续,取消非失信企业开展内销集中申报的备案手续。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允许企业由原来每月15日前延长至每月底,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2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推动拓展海关口岸与属地协同监管试点改革,优化“白名单”管理制度,探索实现外贸货物一次查验,打造“东莞+”协同快捷通关模式,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通关物流效率。

  3办好跨境电商采购峰会。全力办好东莞跨境电商采购峰会,积极推动峰会实现品牌化运营,将采购峰会打造成为全市最具影响力的跨境电商行业活动。

  4积极争取调整区内保税维修目录。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虎门港综保区等重大平台,在区内开展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维修业务,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调整维修目录,满足企业业务需求。


  附件: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

培育发展台资总部经济。

贯彻落实省市总部经济政策,吸引更多台资企业来莞设立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

市发改局、
市商务局

2

积极推动台企申报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服务。

市商务局

3

鼓励台资企业实施利润再投资。

引导和鼓励在莞台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实施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

市商务局

4

建立利润转增资重点企业名单,加大利润转增资支持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利润转增资的积极性,扩大企业在莞投资规模。

市商务局

5

进一步巩固外循环优势。

积极推动沙田镇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监管制度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开展更多探索。

市商务局

6

协调广铁集团增加东莞市中欧班列发运计划,支持两岸企业共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市商务局

7

支持东莞台资生产服务业发展。

支持台资企业发展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台资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大力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市发改局、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8

加快加工贸易便利化改革。

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加工贸易单耗管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短溢区间”等多项改革措施,推动加工贸易更加便利化。

东莞海关、
市商务局

9

引导台资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全力办好台博会等市内重点展会,引导台资企业通过“粤贸全国”活动平台打造自主品牌,积极扩大国内市场。

市商务局、
市委台港澳办

10

充分用好广交会、进博会等各类型重点展会平台,引导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粤贸全球”活动,抢抓国际市场订单。

市商务局

11

支持台资企业开展保税新业态。

贯彻落实商务部、海关总署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台资企业开展综保区内保税维修、保税展销业务。

市商务局、
东莞海关、
市生态环境局、虎门港综保区管委会

12

落实“两头在外”综保区外保税维修试点工作,支持台资企业开展综保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市商务局、
东莞海关、
市生态环境局

13

引导台资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全力办好台博会等市内重点展会,引导台资企业通过“粤贸全国”活动平台打造自主品牌,积极扩大国内市场。

市商务局、
市委台港澳办

14

充分用好广交会、进博会等各类型重点展会平台,引导台资企业积极参与“粤贸全球”活动,抢抓国际市场订单。

市商务局

15

支持台资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按其实缴保险费用不超过3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市商务局

16

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开拓新兴市场。

支持台资企业参加我市政企代表团,赴外开展加博会路演推介等经贸交流活动,对参与企业人员机票及住宿费用按不超过80%的比例给予资助。

市商务局

17

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力度,健全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指导企业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市贸促会、
市商务局

18

支持台资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加快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

市商务局

19

借助台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举办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引导台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共拓市场。

市商务局

20

支持台资企业融入本地供应链。

加快优化完善企莞家“供需通”对接平台,增强供需对接、资源互通、企业互助服务平台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供需对接精准服务。

市工信局

21

支持更多台资企业接入“供需通”对接平台,引导台资企业对接本地龙头企业,加快融入本地供应链。

市工信局

22

支持台资企业应用电商开展业务。

鼓励台资企业通过直播电商拓宽销售渠道,支持台资企业建设直播电商基地。

市商务局

23

全面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发展独立站和海外仓业务。

市商务局

24

加强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联动,强化跨境电商政策支持,增强台资企业开展电商业务的信心。

市商务局、
东莞海关、
市税务局、
市外汇管理局

25

加快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建设。

探索进口水果、进口食品等涉冷链物流项目落地的可行性,推动全程冷链运输,打造两岸进口水果、冷链食品进口口岸。

东莞港务集团、
市商务局

26

推动东莞港两岸航线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增两岸直航线路和加密航线班次。

东莞港务集团、
市商务局

27

全力提升台博会影响力。

支持东莞台湾名品博览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台资企业产品展销平台,并在展会期间围绕海峡两岸先进制造业合作开展专题研讨。

市委台港澳办、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28

推动两岸企业合作“走出去”拓展市场。

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鼓励商协会、企业赴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国家参加境外展会。

市商务局、
市委台港澳办、
市贸促会

29

充分借助台胞台企海外商业网络和运营经验优势,为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市商务局、
市委台港澳办、
市贸促会

30

支持台资企业开展市场采购。

积极推进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市场采购试点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台资企业开展市场采购业务。

市商务局

31

鼓励台资企业开展绿色贸易。

推动台资企业加强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创新、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至新兴市场。

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32

加强绿电绿证政策和国内外市场研究,及时调整应对策略,规范绿电绿证交易环境,支持相关专业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绿电绿证服务。

市发改局、
东莞供电局

33

深化加工贸易转内销便利化改革。

简化内销手续,取消非失信企业开展内销集中申报的备案手续。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允许企业由原来每月15日前延长至每月底,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东莞海关

34

推动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

推动拓展海关开展口岸与属地协同监管试点改革,优化“白名单”管理制度,探索实现外贸货物一次查验,打造“东莞+”协同快捷通关模式,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通关物流效率。

东莞海关、
市商务局

35

办好跨境电商采购峰会。

全力办好东莞跨境电商采购峰会,积极推动峰会实现品牌化运营,将采购峰会打造成为全市最具影响力的跨境电商行业活动。

市商务局

36

积极争取调整区内保税维修目录。

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虎门港综保区等重大平台,在区内开展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维修业务,积极争取国家部委调整维修目录,满足企业业务需求。

市商务局、
东莞海关、
市生态环境局、
虎门港综保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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