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商贸创新发展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近期拨付商贸企业纳统、支持批发业稳定增长、支持零售业稳定增长项目资金。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997380咨询。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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