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13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274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共1912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05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拨付汇总表(东莞市).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