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87 号),现拨付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2880000.00元(资金分配明细见附件)。请有关企业、社会团体收到款后按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
联系电话:22806512(贸易管理科)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分配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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