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东莞市家电“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点击量: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消费决策部署,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市消费市场稳定增长,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粤办函〔2024〕269),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乐购东莞”第二轮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为统筹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现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东莞市家电以旧换新线上销售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入选平台在实施过程中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核验、录入补贴商品信息、核验消费者资格、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以旧换新宣传等工作。

  (一)对接广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格核验系统,核验消费者身份信息和补贴信息,确定是否符合参与补贴的条件。

  (二)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动态监测和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完成补贴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好适用商品信息库预录入和持续维护工作,能够在实时交易时核验补贴商品信息。

  (四)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补贴使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立即核查,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排专门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加大补贴发放期间配套资金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提升民众对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动员、鼓励参与核销的平台商户在补贴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叠加放大活动效果。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实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身份信息、旧家电信息、收旧凭证、发票信息、支付信息、新家电物流信息等相关数据。在每个审核周期,严格按照审核要求,提供完整交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票据、配送凭证等,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有关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属于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从事家电产品零售业务,后续可延续到电子消费品零售业务;

  3.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具备资金结算、清算等能力,具备相关合法资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6.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7.近年来在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服务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平台须按要求按周期向我局提交全市补贴核销等相关数据;本次补贴核销全部完成后,平台须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七)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三、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服务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服务平台。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服务平台。

  (四)本次补贴发放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我局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一)在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开展期间平台企业均可提交申报资料。

  (二)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规定程序选定合作平台。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征选的平台企业,请将申请书(包括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提供配套优惠的相关承诺和叠加商户优惠等)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一份),送达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8楼市场科

  联系人:袁国成

  联系电话:0769-22997380

  邮?箱:shichangke@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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