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4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森王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等保留资格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保留资格项目(“粤贸全国”事项)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