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的精神,我局对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3楼

  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电话:0769-22996862、0769-22818603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初审表.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8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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