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运营服务商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体系,助力东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数字贸易竞争力,东莞市商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运营服务商,为我市企业提供专业化、全流程的跨境电商出海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如技术服务、广告发布等)。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广东”和“信用中国”均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具备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能力

  1.拥有自主研发或成熟的跨境电商相关技术平台,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或是具备专业的跨境电商产品和服务,内容涵盖独立站建设运营、数字营销、跨境支付、跨境物流、合规管理等跨境出海核心环节。

  2.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企业跨境业务数据进行准确采集、分析和处理,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数据支持和决策建议。

  3.具备丰富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经验,能够为东莞企业提供全面的数字化转型方案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数字化运营水平。

  (三)人员要求

  1.具有专业的跨境电商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跨境电商行业经验,涵盖市场调研、独立站搭建、数字营销、跨境支付、跨境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技术团队配置完备,可高效支撑项目全周期落地需求。

  2.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及时响应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

  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运营服务商需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根据企业出海战略规划,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咨询诊断、独立站建设、独立站运营、合规经营、数字营销、跨境支付、跨境物流、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等产品和服务。具体如下:

  (一)前期出海诊断

  在企业跨境出海前期,项目运营服务商需针对企业跨境需求进行产品和市场调研分析,研究制定出海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产品策略、品牌建设、运营管理等全方位的专业咨询服务,为企业跨境出海明确方向,并出具出海诊断报告。

  (二)独立站搭建

  根据企业整体出海规划,为企业打造一站式、简便高效、安全合规的品牌独立站,使之符合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用户行为习惯,具备良好的界面设计和用户体验。

  (三)营销管理服务

  负责对独立站进行全域营销,综合运用社交媒体营销、广告投放、搜索引擎优化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地对独立站进行宣传、推广和引流,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定期评估营销效果,提升品牌曝光度及知名度。

  (四)合规经营服务

  负责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商合规经营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海关监管、税务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确保企业在跨境业务中合法合规运营。

  (五)跨境支付、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

  整合优质的跨境物流、金融交易资源,为企业提供支持多币种交易、涵盖多家物流合作商的本地化出海解决方案,为企业出海提供全链路服务。

  (六)其他跨境电商产品或服务

  (七)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及时提供项目实施相关情况,定期进行项目阶段小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调整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与策略。配合相关财政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

  鉴于我局提供项目配套政策及专项资金,故针对服务商所提供的上述服务,我局将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四、报名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运营服务商简介。

  (四)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出海咨询诊断方案、独立站建站方案、出海营销方案(包含相关技术工具说明及应用),以及能体现用于该项目实施的创新技术能力说明。

  (五)同类项目服务案例介绍。

  (六)“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

  (二)报名材料

  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服务商自愿申报,于报名时间内向东莞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需包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两份)请邮寄至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联系电话:0769-21660253);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dzswj@dg.gov.cn。

  (四)评选流程

  东莞市商务局将根据项目运营服务商申报资料开展综合评审,采用量化评分机制,择优遴选总分≥80分且通过合规性审查的服务商(满分100分)。


  附件: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运营服务商征选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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