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28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5〕1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思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0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商务交流科
电话:0769-22817510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第一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