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拨付2015年第一批“两仓”专项资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6-08-0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2﹞124号),为鼓励我市企业使用市内保税物流仓储设施,市财政对我市加工贸易企业使用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和保税物流中心进出仓的货物给予资助。

经审核,现将2015年第一批东莞市“两仓”专项资金13,886,490.00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及时足额将企业资助部分转拨给企业,并做好相关数据核对工作。其中,对于超额申报企业,请根据汇总表中备注栏内容减扣相应金额;无超额企业则按申报金额拨付。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陈银院,联系电话:22817951

附件:2015年第一批东莞市“两仓”专项资金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25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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