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的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新兴电路板有限公司等146个申报单位进行了审核,金额共41942084.5元,现将拟拨付的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话:0769-22806513
附件:2020年东莞市第十批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出口信用保险项目).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