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部门、有关单位:
一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境外参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但个别企业没有正确利用好政策,反而在资金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十分恶劣。按照《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和六十六条、《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根据东莞市英赛特衣架有限公司、东莞市桔子照明有限公司、东莞市安腾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品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百鑫服饰纺织有限公司、东莞市明天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卓铔箱包服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骗取财政资金的事实,作出追缴项目资助资金、3年内取消申请财政资助资格的处理决定。现予以通报,各有关单位应引以为戒,守法、依规经营。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