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通知》(粤财工〔2020〕151号),现拨付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共2165964元到有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反对挪用,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明细表.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