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的精神,现将2020年第十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附件:2020年东莞市第十批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审核表(出口信用保险项目).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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