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方向)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9〕10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评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入库2020年未兑现的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等2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请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5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0769-21668396
附件:广东省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双向投资合作-利用外资奖励)项目明细表(东莞市).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