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乐购东莞”2020年第三季度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经指综〔2020〕6号)、《关于印发<关于“乐购东莞”2020年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资金安排>的通知》(东经指〔2020〕8号)精神,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相关策划执行服务费按合同拨给你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云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乐购东莞”第三季度促消费活动多行业微信平台发放消费券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5万元。
二、广东嫣然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 东莞之夏、东莞味道活动的统筹组织、活动策划、落实与执行方面的策划执行机构,尾款64.92万元。
三、广东通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0年第三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购车补贴活动的策划执行机构,服务费用为11万元。
请你司及时查收款项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