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通知》(东经指〔2020〕5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商务〔2020〕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广东龙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9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申报金额共1800万元,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日至3月10日(7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2420006
附件:东莞市2021年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审核表(第一批电子商务项目).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