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项目投资)申报项目(嘉顿)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5-11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嘉顿食品(东莞)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5月1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21668360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性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项目投资)汇总表(初审结果).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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