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对东莞市源保光电有限公司、永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雷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9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17270
附件:关于2021年东莞市支持加强与对口帮扶区域合作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xlsx
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