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府办〔2021〕25号,附件1)经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定,已于5月20日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实施,我局草拟了《东莞市首店经济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东莞市首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3)。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东府办〔2021〕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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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