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0〕6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和勤电子有限公司等7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8日(3个工作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06513、22995396
附件:2020年度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莞贸通”贸易融资项目.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