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1]12号)和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的通知》(东财函[2021]1003号),经审核,现拨付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方向)共1472万元到有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分配明细表(东莞市).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18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