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1〕29号)精神,现拨付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共425600元到相关单位(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1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