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250号),为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组织申报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东莞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息通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12:00(以收到纸质申报书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企业须按照《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认定申报指南(第二批)》(详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联系电话:22381538。
四、其它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跟踪等服务工作。请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企业申报材料封面加具意见并盖章。
附件: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认定申报指南(第二批)
#附件: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认定申报指南(第二批).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