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融资租赁机构: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2年度融资租赁风险补偿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融资租赁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生产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机构请根据《2022年度融资租赁风险补偿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于2022年5月31日前登录“企莞家”(http://im.dg.gov.cn),填写并上报《融资租赁机构风险补偿申请表》及有关申报资料,按要求准备好纸质申报资料做好现场审核准备。
附件:2022年度融资租赁风险补偿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夏凡,联系电话:22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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