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请获资助项目单位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省级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2〕4号)相关要求,确保可通过会计账目追踪资金的收支情况。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信局反馈。
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资金安排表
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资金安排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2日
(联系人:黄浩,电话:2238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