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精神,现开展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配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资助方式
我市获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含培育对象)、工业设计中心或其他工业设计相关项目的企业。
支持服务平台及相关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工信部门政策支持,对获得上级财政资金资助的,按国家级、省级财政实际到位的金额分别给予最高1:1、1:0.5比例的市级财政资金配套。每个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申请一次资金配套,如上级资助方式为补助形式,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核定投入金额的50%。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配套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二)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配合做好项目审核工作。
附件: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配套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专题资金配套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朱炜强,联系电话:222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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