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内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首次申报起连续三年对其进行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第一年和第二年奖励金额不超过其经济贡献增量的100%,第三年奖励金额不超过其经济贡献增量的70%。奖励资金由市和镇街(园区)按各自50%的比例共同分担。本项目奖励年份计算单位为自然年,本年度对2021年的经济贡献增量进行奖励。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录“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2228101、22381515。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附件: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软企经济贡献增量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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